原標題:武警部隊的這條消息隱含著重大信息
10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關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這則消息內涵深刻,顯示武警部隊改革進展順利。
首次,從時機上看,這意味著武警部隊的總部機關改革已經完成,“脖子以下”改革已經展開??梢詤⒄盏氖?016年12月1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在此前,軍委機關已經由4總部調整為15個職能部門,七大軍區調整劃設為五大戰區,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五大軍種調整完畢。軍隊和國防改革已經構建起軍委-戰區-部隊的作戰指揮體系和軍委-軍種-部隊的領導管理體系,新體制的“四梁八柱”已經組成。隨后,軍隊“脖子以下”改革開始實施。據10月初,“人民武警”微信公眾號消息顯示,新體制編制下,武警部隊機關已經由原三大部改為五部委,即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后勤部、裝備部、紀委。這意味著武警部隊的頂層設計已調整完畢。未來改革將全面推進。
其次,官方消息稿有一段話非常重要,意味著武警部隊在今后將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管理調整為軍委管理,今后武警部隊也不再是“軍警不分”調整為“軍是軍”。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指揮下,擔負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維護社會秩序。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實行統一領導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 調動、使用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應當堅持嚴格審批、依法用警的原則。具體的批準權限和程序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而此次修改草案的官方報道稱“武警部隊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點是,強化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集中統一領導,堅定貫徹中央軍委主席負責制,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調整武警部隊指揮管理體制,優化力量結構和部隊編成,實現領導管理和高效指揮的有機統一。同時,調整職能任務、警銜制度、保障體制、部隊部署和兵力調動使用制度。”
“強化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集中統一領導,實現領導管理和高效指揮的有機統一”,這意味著未來武警部隊指揮權將直屬中央軍委。“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則意味著武警未來將不再是“軍警不分”,很多警種職能將會剝離,成為“軍”。“優化力量結構和部隊編成”則意味著機構精簡,推動部隊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
在此背景之下,改革后的武警部隊職能任務、警銜制度、保障體制、部隊部署和兵力調動使用制度都將會做出一系列調整。顯而易見的一點是未來地方政府不再擁有對武警部隊兵力指揮、調動權力。原本歸屬武警部隊的黃金、森林、水電、交通等部隊是否還在武警體制內值得關注。